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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垃圾 《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添加时间:2024-05-07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任务。 为巩固扩大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人居环境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根据《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到202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改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随意倾倒得到控制;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厕所粪便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显着提高,有条件的乡镇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显着提高,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

——城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着提高,农村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全面建立。

——基础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效提高,农村户厕全部改造意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农村生活垃圾因地制宜实行覆盖、分类,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建立。

——基础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类处理。 结合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应因地制宜。 有条件的,将乡镇政府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延伸至周边村庄; 远离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人口密集的地方,可建设达标集中处理设施。 排放; 鼓励居民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推动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标准化、市场化,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运行、有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继续调查并动态更新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名录,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池塘、屋前屋后沟渠和黑臭水体,科学实施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清淤、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 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地区河湖主任职责履行,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理,防止“黑臭水体返乡”。

三、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污水垃圾怪_污水垃圾_污水垃圾处理

(三)继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民意愿,有序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做到该改则改。 推进新建农舍卫生厕所和粪便处理设施设备设计,推进“黑灰水”分流治理。 继续抓好农村户用厕所问题排查整治,逐步改造升级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厕所。 合理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公厕,防止创建脱离实际的“豪华公厕”,落实公厕管理维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卫生清洁。

(四)加强农村厕所改造质量提升和监管。 因地制宜选择实用的厕所改造技术模式,优先在农村推广使用三格式户用厕所。 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户用厕所污水集中收集。 没有供水保障的,应当推迟冲水厕所建设。 积极推广节水、低水冲厕设施。 加强农村厕所改造技术培训和指导,培养一批基层厕所改造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 严格执行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技术和维护操作规范,加强厕所改造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控制厕所改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厕所装修合格率抽查。 务必变一户,变一户。

(五)推进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处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将厕所粪便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对于城镇周边村庄,鼓励其将厕所垃圾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应收集周边厕所的全部废物; 对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推行“三定四改”模式(建设前制定建设方案、技术模型、运营模式,建设中改水、改厕所、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站改造必须同步实施);对于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村庄,污水处理暂不能同步推进。鼓励单户或联户建设三格式化粪池等方式,推动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厕所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厕所垃圾与畜禽养殖协调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禽类粪便,逐步推进农业就地消费和厕所垃圾综合利用。

四、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继续完善“入户分类、村级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方法。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化。 积极探索简单易行、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的分类加工模式。 有条件的地方,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易腐烂垃圾、煤渣灰土就地就近农业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收集。 垃圾的贮存和处置等无害化处理。 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便、农业生产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推动建设一批有条件的区域性农村有机垃圾综合处理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及就近农业生产处理和资源利用利用模式。 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服务覆盖范围,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与环卫交通网络合作融合。 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处置方式,鼓励其用于村道、入户道路、景观等建设。

五、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八)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连点成线、延线成片、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布局,重点围绕“七整合、一管养” ”(村庄道路、村庄供水、入户厕所、公共照明、村内排水沟渠、河塘、“三房”改造建设、村庄环境日常管理与维护)等重点内容,一组每年都会选择一些村庄进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 有序推进农村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三线”违法布线治理。 有序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和千兆光网络在行政村的覆盖。 完善农村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置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洪、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 完善农村户外广告。 有条件的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四五”期间,力争基本实现宜居村、宜居村整治建设全覆盖,部分村庄升级为美丽乡村。

(九)实施农民“整洁院落”专项整治行动。 以“两清、两整、一美化”(清除垃圾、清洁、整顿杂物、摆放整齐、美化环境)为重点,落实“门前三保”责任制,结合村清洁长期管理维护、爱国卫生运动等,组织农民开展庭院内外、屋前屋后环境整治。 鼓励农民利用庭院内外角落和空闲空间建设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设整洁美丽的庭院。

(十)实施“建设美丽宜居第一县”专项推进行动。 落实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致管理、精致呈现“四精”要求,实施美丽宜居县城动态监管,每年建设一批美丽宜居小镇(村、院),并示范引领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向功能质量提升迈进。 充分发挥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产业特色等资源优势,推进高质量建设,提升一大批美丽宜居示范区。

污水垃圾怪_污水垃圾_污水垃圾处理

(十一)实施“美丽活力乡村+民宿”共建专项推进行动。 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以建设美丽乡村带动产业发展”的原则,通过盘活闲置农舍、宅基地,培育休闲乡村民宿等新业态。 积极推广一批强有力的“四带动”(带动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带动村民就近就业、带动当地农副产品销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五品” ”(精品设计、精品建设)共同打造一批特色突出、服务优质、体验有品味、营销有特色的美丽乡村、活力乡村、优秀休闲乡村民宿,推动建立一批“美丽活力乡村+民宿”共建先行县。

(十二)推进农村绿化美化。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农村山峦牧田、河流湖泊湿地、乡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滩涂绿化根据当地情况。 推进村庄绿化,“四边”(水边、路边、村边、屋边)植树造林,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森林村、乡村森林公园、小型湿地,实施水系连通、建设美丽水乡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作风引导。 因地制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 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地方特色和区域特色,开展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推广农村房屋设计图册,促进农房建设与村庄风貌协调。 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持续开展传统建筑调查、鉴定、备案和挂牌工作,推动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路径,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六、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和保护

(十四)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深化拓展以“三清、两改、一管”(清理垃圾、清塘沟渠、清理垃圾、美化庭院、改变生活习惯、治理保护村庄环境)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洁清理死角盲区,“清污”拓展为“治乱”,从清理村面扩大到村内庭院及周边地区。 根据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完善“门前三保”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 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庄清洁日”,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全面落实“五定责任”管理保障机制。 按村确定管护范围,按项目确定管护标准,分级确定管护职责、管护经费、考核奖惩,“省级部署、市级落实、县级落实、农村落实、农户落实”进一步完善。 “三保上门”分级包干机制。 强化和强化各级各部门管护职责。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便清运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有偿处理制度,鼓励发展长效管护第三方购买服务,逐步建立农村厕所粪便清运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有偿处理制度。农民合理缴费、村级组织协调运作、政府适当补贴。 管护资金保障制度推动落实“五年固定责任”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村庄长效管护工作有专门资金、专业队伍、专门系统。

(十六)大力推广“万村码通”5G+长效管护平台。 积极整合“天王工程”、“雪亮工程”等平台资源,推动市县两级长效管护平台全面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平台运维、团队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推广、考核奖惩。 将所有宜居村纳入省级平台监管范围,引导群众深度参与长效管护监管,全面构建省、市、县三级长效管护网络体系。县两级对各宜居村组长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核。 护理工作。

七、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十七)强化组织作用。 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运用“一事一议”的筹资和用工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规划乡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全过程。 充分发挥村委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作用,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公示制度。

(十八)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运用新媒体平台,用好农村“大喇叭”,广泛深入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政策、意义和成果,营造全社会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关心和支持。 整治氛围良好。 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健康防病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各级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教育培训。 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镇(村、户)建设。

污水垃圾_污水垃圾处理_污水垃圾怪

(十九)完善村规民约。 鼓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崇尚文明、抵制破坏的文化,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倡导地方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和社区噪声控制条例。 巩固深化殡葬改革。 广泛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名单、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健全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机制,激发村民主体作用。

八、强化政策支持

(二十)加强投资保障。 落实政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 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 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回报好、程度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保护项目。的市场化。 。

(二十一)创新完善支持政策。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管理、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衔接,落实农村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等政策。居住环境、水电保障、免税。 在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沟渠、丘陵、滩涂等搞好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 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提供信贷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管、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程序,落实村庄简政审批相关要求建设项目。 对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鼓励农民投入劳动力,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建筑工匠承接小型工程项目,并降低准入门槛。 有条件的可以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二)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 完善村庄保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设备、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监测评价、管理服务等标准制定。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市场主体等开展标准工作的积极性。 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抽查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三)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 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条件、经济实惠、普通人也乐于使用。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产品、技术、经验模式交流。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三区”人才、“一村一大学生工程”培训内容。 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人居环境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科技专员开展乡村帮扶活动。

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落实五级书记聚焦乡村振兴的要求。 省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要做好上下联动、区域内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党委、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担当一线指挥员,选拔壮大一线干部队伍。 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住区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统筹兼顾、同步推进。

(二十五)加强分类指导。 优化村庄布局,坚持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提升范围,统筹村庄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发展,促进农村面貌改善。生活环境分类。 对实行宅基地改革试点的村,优先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推动村村通改革改造提升。 村庄集聚提升重点是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促进乡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提高建设管护水平,保留乡村风貌。 城市郊区综合村庄致力于加快城市和农村住宅环境基础设施的共同建设,共享和互连。 受保护的村庄专注于保护自然,历史和文化资源,尊重土著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并加快生活环境的改善。 在改善农村住宅环境的范围内,不包括“空心村庄”和已清楚地搬迁和合并的村庄。 重点是保持清洁和整洁,并确保现有农村住宅环境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 对于很难暂时确定的类别的村庄,可能不会暂时分类。

(26)改善科学促进机制。 改善质量和有效性和基于质量满意度的促进机制。 遵守建筑机制的原则,以后再建立项目,并鼓励那些有条件的人在农村家庭废物和污水处理,长期管理和保护乡村环境中实施系统,专业和社会化的运营和维护,并促进城市和农村住宅环境基础设施。 总体计划,统一管理和运营。 通过诸如奖励和政府购买之类的方法,我们将指导各方积极参与,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组织参与项目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并吸引农民进行改进和后续管理和维护当地农村生活环境。 充分考虑基层的财务负担能力,合理地确定了纠正和改进的重点,并防止村级债务加剧。

(27)加强工作评估。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这是农村振兴策略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将包括在农村振兴的主要检查和检查计划中。 在2025年底之前,制定并改善评估和接受标准和方法,并逐县进行检查和接受。检查结果与相关的支持政策直接相关。 建立并改善了大量公众参与监测农村生活环境的长期机制。 报告并赞扬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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